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简介
为加强我省老龄工作,2000年12月,经省政府同意,成立了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。由省委组织部、省民政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委宣传部、省直机关工委、省委老干部局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省教育厅、省民委、省公安厅、省司法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交通厅、省文化厅、省卫生计生委、省外办、省地税局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、省体育局、省统计局、省直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局、省国税局、省军区政治部、省总工会、团省委、省妇联、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、省老龄办等29个单位组成。
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
一、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有关政策,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。
二、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。
三、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,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。
四、指导、督促和检查各市州的老龄工作。
五、推动和指导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和老年产业的发展。
六、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和在省内的重大活动。
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介
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,承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主要职责是:
一、宣传、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令法规。
二、研究提出省老龄工作发展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
三、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、协调工作。
四、检查、监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,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五、推动和指导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和老年产业发展。
六、组织协调与老龄工作有关的社会活动。
七、开展调查研究,总结和推广老龄工作的先进经验。